| 为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、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,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,建立动物防疫长效管理机制,全面提升临安市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,日前,该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出台了《动物防疫规范化村建设考核验收办法》。
按办法要求,申报动物防疫规范化建设村必须是本辖区内畜禽重点村,年畜牧产值在50万元以上。每年6月15日前,建设村经当地乡镇(街道)政府同意,上报临安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。
2008年计划完成24个动物防疫规范化村建设;到2010年,建成的动物防疫规范化村要达到村总数的50%。
对考核验收,达到建设标准的,实行“以奖代补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