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按照省富春江漂浮死猪防控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,桐庐县深入贯彻实施,从2006年开始切实开展富春江漂浮死猪防控工作,在沿江有关县、市的共同努力,富春江库区漂浮死猪逐年减少,富春江漂浮死猪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。
1、加强领导,制定防控方案 ,落实防控责任:一是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为组长,环保、农业、水利、交通、公安、建设、财政、卫生等部门组成的富春江漂浮死猪防控领导小组;二是根据省、市防控工作方案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《桐庐县动物尸体处理暨富春江漂浮死猪防控工作方案》;三是县政府与各乡镇(街道、库区工程管理局)签订《桐庐县动物尸体处理和富春江分水江漂浮死猪防控工作责任书》,全面落实防控责任。
2、加强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:利用新闻媒体、发放告知书(公开信)和宣传资料等形式,广泛宣传相关法律、法规。为提高广大畜禽养殖户的动物疫病防治和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知识,认真开展畜禽养殖大户的培训,近几年每年有350余户畜禽养殖大户参加培训。
3、认真开展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。2007年已完成9个乡镇11个市级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,总容积1390立方米。2008年继续开展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,全县已落实省、市级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2个。
在省、市的重视和支持下,经过富春江流域有关县、市的共同努力,县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防协作,富春江漂浮死猪明显减少,防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,今年1-6月,富春江水库大坝内共打捞并无害化处理漂浮死猪78头(包括牛1头),分别比2006年、2007年同期的1206头、529头减少1128头和451头。 7月3日,省富春江漂浮死猪防控工作督查组在桐督查时,充分肯定了我县在富春江、分水江两江流域漂浮死猪防控及集中整治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。 |